1.年龄45周岁以下(1977年8月1日后出生),身体健康,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。
2.担任高星级酒店中层正职及以上管理岗位3年及以上工作履历;担任其他企事业单位部门正职及以上(事业单位正科职以上)
管理岗位3年及以上工作履历。
3.品行端正,责任心、事业心强,能承受工作压力,团队协作能力佳;
有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全面的分析判断能力,具有较强统筹协调能力。
4.具备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知识,有丰富酒店经营管理经验者优先。
5.特别优秀者,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受理报名
1.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;
2.处于党纪、政纪处分期内的;
3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4.国家法律、法规、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的。